一、普通投资者分类
根据投资者提供的基本信息资料及风险测评问卷打分结果,本公司对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分类,并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的由低到高将普通投资者划分为 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分别对应:保守型、 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积极型5种类型。
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规定,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是指经公司评估为保守型(C1)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表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 可匹配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 |
保守型(C1) | 低风险(R1) |
稳健型(C2)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 |
平衡型(C3)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 |
成长型(C4)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 中高风险(R4) |
积极型(C5) |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 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要求或实际情况需要等需增加或减少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本公司可对上述规则进行适当调整。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者投资分类及投资者适当性匹配规则说明.pdf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应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